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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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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 | English |
公司組織架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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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12年5月4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,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,其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、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,符合「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」第 23 條 所定之公司治理主管資格。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: 一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 二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 三、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。 四、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 五、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 六、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、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。 七、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。 八、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 公司治理主管113年進修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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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自我評鑑結果 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(或同儕)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、評估範圍、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,並填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:
民國113年評估結果 : 本公司民國113年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各項考核項目,其績效評估結果介於5分「非常同意」與4分「同意」之間,表示對於各項評估指標運作多為同意,評鑑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,符合公司治理要求,且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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